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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期岭南公案小说《警富新书》

2015-09-28 22:20:22 来源: 点击: 作者:耿淑艳(广州大学广府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公案小说约产生于唐代,宋元时期有所发展,明代万历至明末大盛,涌现出一大批公案小说,成为通俗小说中的一个重要的类型。清代中期,岭南诞生了一部公案小说《警富新书》,但遗憾的是,它的光芒被在它基础上改编而成的《九命奇冤》掩盖了,评论者将它与吴趼人的《九命奇冤》比较后,多认为此书立意平庸,内容芜杂,语言粗糙,艺术质量低下,这种评价是不中肯的。

实际上,此书在内容方面,一改以往公案小说以清官为主的创作风气,批判清代司法制度的黑暗,并深入反思其原因;在形式方面,它是第一部首尾完整的章回公案小说,这两方面的开拓性贡献使它在中国公案小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其后的公案小说产生了一定影响。

《警富新书》,现存最早刊本是嘉庆己巳(1809)翰选楼刊本,4卷40回,封面题“添说八命全传”“一捧雪警富新书”,首有嘉庆己巳冬敏斋居士序,正文前有绣像12幅,正文中有夹评。后有芸香阁刻本、北京本立堂道光二十三年刻本、佛山翰宝楼刻本、联益堂本、道光桐石山房刊本等,光绪间石印本改题为《七尸八命》、《孔公案》。

据敏斋居士序云此书为安和先生所著。安和先生,生平不详,应为广东文人。日本大塚秀高的《增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其姓名为钟铁桥,当有误,黄芝《粤小记》卷一收录凌扬藻《答香石弟书》云:“(梁天来)相与造为谤书,恣行诬蔑。名《一捧雪警富新书》。邑钟铁桥先生撰曾大父墓表谓:‘举其人其事所俱无者,谬妄驾说,以耸世听’即指此。”[1] 这可以证明此书绝非钟铁桥所撰。

一、成书过程

关于梁天来冤案的故事,最早见于欧苏《霭楼逸志》卷五“云开雪恨”,此则详细记载了案件发生、冤案形成和昭雪的过程,欧苏云事起于雍正丁未九月(1727),至雍正辛亥(1731)五月始得昭雪,所记年月极确凿。后人对曾对此事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罗尔纲在乾隆朝档案中找到了直接证据,他在《九命奇冤凶犯穿腮七档案之发现》中列举了两条档案:“一是乾隆二年(1737)六月二十二日署理广东巡抚鄂尔泰的题本,一是乾隆二年十月十四日刑部尚书徐本的题本。两本均为审断南海县强盗穿腮七打劫顺德县民蔡绘郡案而旁及打劫梁天来家烟死多命事,所记情形及时间与欧苏所记相同。”[2]可见欧苏所记梁天来七尸八命案是历史上的真实大案,并非完全凭空虚构。

亦有人对凌家买贼杀人、贿赂官吏事存疑,黄芝在《粤小说》中云:“世传梁天来七尸八命事,皆诟罪于凌贵卿,而苏古侪先生珥[3]《赠贵卿子汉亭诗》曰:‘九疑风雨暗崎岖,八节波涛险有余。世路合裁招隐赋,俗情催广绝交书。传闻入市人成虎,亲见张弧鬼满车,旧约耦耕堂愿筑,平田龟坼又何如。’古侪为今之鸿儒,目击凌事,以此诗与药洲书观之,实似诬陷。”[4]凌氏后人凌扬藻则替其曾大父凌贵卿(凌贵卿,即“云开雪恨”中的凌桂兴,《警富新书》中的凌贵兴)翻案,遂作《答香石弟书》为凌贵卿辩诬,并认为《霭楼逸志》、《警富新书》为梁天来指使人写的谤书,凌扬藻所辩理由并不充分,反而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答香石弟书》中记载了当时官府判词的大致内容:

成案质疑,雍正九年,广东巡抚鄂题奏梁天来与凌姓同村而居,先年凌应年等将天来花芋拔食,讦讼有仇;凌宗孔又因天来屋后有围墙逼近祖坟,有碍风水,将墙砖毁拆,欲令天来迁居,遂与伊叔贵卿商量买贼行劫。贵卿应允,宗孔即令仆人远祥购盗,于雍正五年九月初三夜共盗一十六人,许万昌引路,远祥出接,指明事主住屋,谢其聪、叶大伯、梁连义、刘佐穆、李来进把风,各盗路由梁光裕门首,李奇中先撬梁光裕屋门,同穿腮七即何信揆、李单眼大叔、谢其裔、许万昌、许世成二一齐入屋搜劫赃物。许万昌打伤张氏、邓氏。李奇中又至天来门首,撬开大门,各盗拥劫。事主妇女孩幼躲避石室。谢其裔、许世成二等将搜劫赃物,交与谢英华、李士贵、谢荣沾、谢荣高、刘成达接收,许万昌、谢其裔、许世成二、李其中、穿腮七、李单眼大叔等六人因未有银钱,复攻石室,不开,随用草及拆板扇点火塞入棂口,穿腮七将旧烂衣服并文契烧烟扇入,以致某氏八人被烟身死。乡邻救援,各盗将赃分挑,奔加谢世名家表分,各即散踪。事主报县,据练总凌聚三供出:“天来与宗孔等有仇,伊家被劫,要问宗孔才知”等语,遂拘宗孔、贵卿,讯供不承,押发监候。[5]

从此份官府判词来看,梁凌两家交恶、凌氏买盗劫杀梁家为实有之事,非凭空妄载。

《霭楼逸志》成书于乾隆末年,距事发生时已有60余年,且此书据乡野传闻写成,乡野传闻未免多虚构增饰,欧苏未免不以艺术手法加以虚构渲染,致使“云开雪恨”所记未必尽符当时实事。凌扬藻在《答香石弟书》认为《霭楼逸志》多不实内容,“谤书诬臬司楼公刑死张凤以灭口,不见成案,盖实无其人也。”“天来无叩阍事,谤书伪造关津道路情节,且诬至尊怒天来,命下狱,后以孔公申救,乃宣天来入殿,赐监生,皆凿空为之,悖谬可杀。盖是时孔公卒于河道官署二年矣。”[6]“云开雪恨”应是依据历史真实事件,在民间传闻及作者虚构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云开雪恨”虽仅1500余字,却打下了良好的素材和结构基础,在此基础上,安和先生将其扩展为长篇小说,运用艺术手法,虚构人物、情节,敷衍成为一部十分精彩的公案小说。

二、对清代司法黑暗和人性堕落的批判与反思

《警富新书》共分为两部分。上部分从第1回至第12回写案件发生的过程。凌贵兴、梁天来两家世为姻亲,凌贵兴科举不第,惑于马半仙风水之说,认为表兄梁天来世居之石室压住了他的风水,欲买下石室,天来不允。在凌宗孔、区爵兴的调拨唆使下,贵兴指使人掘破梁家墓地,拆梁家后墙,绘白虎照梁家明堂,掘梁家白芋,盗割梁家田禾,抢夺梁家桌椅花盆,抢梁天来银子,欲逼梁天来让出石室。贵兴妹子桂仙和妻子何氏劝谏贵兴,贵兴不从,桂仙和何氏愤而自尽。贵兴遂恨天来入骨,结交简当、叶盛、林大有等强盗准备劫杀梁家,乞丐张凤偷报天来,天来和弟君来逃回省城,贵兴带人纵火焚石室,闷死梁家七人,君来妻已有孕,共七尸八命。下半部分从第13回至40回写冤案的形成及冤案的昭雪。天来先后控于番禺县、广州府、臬台、抚院、皆因贵兴贿赂官府而败诉。天来控于总督,总督孔大鹏清廉,抓获贵兴、宗孔、爵兴以及林大有等强盗,无奈孔公调任,肇庆府收了贵兴的贿赂,将贵兴等人释放,天来的冤案又沉。天来遂上京告御状,贵兴派人在南雄关、赣州关等处堵截追杀,在苏沛之、区明等人帮助下,天来躲过追杀抵京,在陈式等人的帮助下,天来得以面见皇帝伸冤。皇帝派孔大鹏、李时枚去广东审案,一举捉获贵兴等人,冤案最终得以昭雪。

(一)对清代司法黑暗的批判与反思

宋元时期的公案小说开清官断案之风,明代后期清官断案成为公案小说的主流,如《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详刑公案》、《廉明公案》等,皆以清正廉明、执法如山、明敏善断的清官为主人公,通过这些主人公维护法律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从而消除社会的各种矛盾和不平等,这种创作风气体现了人们对司法制度寄予的美好愿望。

清代以来,司法弊端日益严重,官吏办案拖沓、玩忽职守、贪赃受贿、枉法裁判等十分严重,这些黑暗与腐败使司法在维护秩序和保护私人权益方面极低效和无能,但是清代的公案小说在这方面的批判与反思力度是较为薄弱的,稍早于《警富新书》、刊刻于嘉庆庚申(1800)的《于公案奇闻》和稍后于《警富新书》、刊刻于道光四年(1824)的《施公案》虽一定程度反映了清代司法的黑暗与腐败,但仍延续了明代后期的创作风气,以表现和讴歌于公和施公的不畏强权、公正廉明和聪明才智为主,缺乏对司法现状深入的批判和反思。

安和先生则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批判精神打破了公案小说的这种创作风气,他创作《警富新书》来批判和反思清代司法制度,《警富新书》不再以清官为主角,而是以被害者、害人者和受贿者为主角;不再注重破案的细节和过程,而是集中表现冤狱形成和冤狱昭雪的过程;不再追求理想化的喜剧结局,而是真实地表现现实世界的悲剧性,这种转变使得《警富新书》在风格和旨趣上迥然不同于其它公案小说。

安和先生通过对天来告状过程的叙述,强烈地批判了金钱的腐蚀下清代司法的极端黑暗,第12回写凌贵兴买盗劫杀梁家,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七尸八命案:

当下贵兴见攻破两重楼门,意谓天来兄弟势必不能逃生。谁知更入一层,又有石门塞闭。怒喝林大有曰:“尔等可乘夜攻开,与吾雪恨,不使□□□□□大有曰:“大爷不须叮嘱,小人自有工夫再与□□□□□□□攻之已久,竞如铁壁铜城。林大有掷锤叹曰:“自来掳掠多人,石室之坚,未尝有此!”贵兴曰:“如此完固,力之奈何?”美闲答曰:“彼有护身之方,吾有讨命之法。”即以桐油捻楼,放火取烟。绞烟入室,攻屈得几个女流喊声断续,楼上楼下,奔去奔来;两边鼻鼾不绝,几行眼泪争流。凌氏将欲登楼,程三嫂偶然下阁,二人相遇,一总倾来,程三嫂翻身再走,而凌氏伏地不起矣。长媳、次媳,有呼无吸;春桃、秋菊似鼠如虾;孙媳虽贤,托与来主服侍;桂婵无憾,此宵可与桂仙同游赋诗;程三嫂且由糯米可餐,只恨者成寿饭!腹中儿可怜天鬼,未曾出世已先亡。正是:八命衔冤千古恨,七尸遭劫一门伤。[7]

这是一件极其惨毒的命案,凌贵兴及其帮凶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司法被金钱腐蚀,梁天来一次次告状失败,凌贵兴等人却逍遥法外,小说从13回至23回不厌其烦地写天来漫长曲折、悲剧性的告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次第登场,使惨毒的七尸八命案演变为难以申诉的冤案。命案发生后,天来求施智伯写了状子,告到番禺县,县宰黄公准状,贵兴送给黄公八百两黄金,“初县主(黄公)进身时,家中田产质典与人。如今受此八百黄金,便可归家收赎。”[8]黄公硬说天来诬告,将证人张凤打了五十大板,并以鼓革乱鸣来遮掩张凤喊冤之声。天来又告到广州府,贵兴以六千两银子买通了广州府的鲍师爷,遂判天来诬告贵兴,并将张凤打得血流遍地,智伯不禁愤然:“钱神用事,奈彼何哉,奈彼何哉!”[9]天来又告到臬衙,贵兴取出一万六千两银子贿赂臬台焦公和夹棍手黎二等人,焦公对张凤动用夹刑,黎二等人夹死张凤。天来又告到抚院,巡抚萧公接到状子后,竟私会贵兴,将此事交与内弟李丰和詹师爷办理,贵兴以珠宝打点二人,遂不问清红皂白将天来状子批出:“尔天来屡告官判不遵,胆敢告官告吏,倍告贵兴。真乃刀笔健讼,打死,该打死!”[10]智伯怒折写状之笔,口吐鲜血而死。天来求助于海幢寺和尚东来,请他帮助伸冤,在东来的帮助下,天来控于总督孔公,孔公派人捉拿了凌贵兴等人,贵兴等人认罪。案件正要完结时,皇帝忽召孔公督理黄河急务,孔公将此案托于肇庆府连公,贵兴送了十万银子给连公,连公竟为贵兴等人翻案,将他们悉数放回。天来不甘心,又告到新来的总督杨公处,杨公初到韶关时,曾受得贵兴一个千金之礼,遂不准天来状子。从番禺县、广州府到臬台、抚院、肇庆府,皆受了贵兴的贿赂,使天来无处可以申冤,作者借贵兴之口展现了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汝欲告吾,惟有四君可告:天上帝君,地下阎君,厨中灶君,朝内人君。除四君,何地可控我?”[11]

安和先生把金钱的腐蚀作为司法黑暗的主要原因,他还反思了导致司法黑暗的其它原因,认为清代司法黑暗与幕僚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清代行政和司法合一,以科举、捐纳等方式出身的行政官员多不具有法律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刑名案狱方面多依赖于幕僚胥吏,司法也就易被幕僚胥吏控制操纵,刑狱自是弊端丛生,黑幕重重,曾做过幕僚的包世臣指出:“该幕等根深蒂固,招聚徒从,荐与府县,管理刑钱重务。府县知延其徙从,则公事顺乎,并可借为关通,外省吏治之坏,多由于此。”[12]小说中广州府刘公本是一个清官,大小案不可循办,但病后事多遗忘,他十分倚重的鲍师爷被贵兴收买:

鲍师爷一见此批,如何受得凌家之贿?遂叹曰:“府台差矣,此案原贵兴受冤,天来藉此卸债。稍有所偏,便成武林县案矣。”刘公暗思:“前日宰武林县时,曾不听老鲍之言,也因办差一桩命案,后夹弄得零零落落,得他极力操持,然后可能免罪。今若不听其言,又来办错,若之何哉?”乃谓鲍师爷曰:“我病未瘳,日里精神恍惚,心无主宰,夜来魂魄飘零。尔可与我细心批来,慎毋贻累。”鲍师爷唯唯点头,教刘公升堂审判,须要“如此如此”。[13]

抚院萧公亦将此案与詹师爷循办,詹师爷得了贵兴珠宝,遂与贵兴图谋。肇庆府杜师爷收受贵兴贿赂,用金钱引诱连公,欲替贵兴翻案:

俄顷徐风拜见杜师爷言:“贵兴许银十万,送入府衙。师爷若肯与他调停,另有黄金厚报。”师爷大悦,徐风退出。

师爷入见府爷。府爷述蔡顺之语,师爷吐徐风之言。府爷复问蔡顺曰:“果曾听得此语否?”蔡顺曰:“闻本确闻,但未审其虚实。岂敢平地风波,滋生议论乎?”府爷感谢一番,蔡顺拜辞而去。师爷告府爷曰:“蔡顺言他有百万家财。今他许以十万,此言可见非虚。”须臾,一人入报:“巡抚大人不日亲临查库。”公子曰:“如今仓库两陷,可预为之。”府爷曰:“奈何?”师爷附耳低声,说个“如此如此。”[14]

鲍师爷、詹师爷、杜师爷操纵狱讼,在官吏腐败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导致司法黑暗的重要原因之一。

安和先生认为清代司法黑暗还与官吏亲属干预有一定关系。官吏亲属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接近权力,能够对权力产生影响,一旦他们受到腐化,会对权力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小说反映了官吏亲属对司法破坏性的影响,贵兴之所以能够腐化番禺县和臬台,走的就是买通官吏亲属的路线。番禺县黄公受贿是由其妻弟和妻子唆使导致的,衙役简勒先一语中的,此事“非得舅爷,无以见听”,殷舅爷收了贵兴银子,遂替贵兴在姐姐处求情:

殷舅即以天来之案从头具说,言姊夫固执不从,孺人乃转问县主:“如何不肯纳谏?”黄公叹曰:“近来州县罚俸皆是多因命案所致。朝廷煌煌,岂容偏办哉?”殷舅素知孺人慈悲吝啬,低声私谓其姊曰:“据他办案,将来杀戮必多。而且解犯往来,文书调周,日久不能结案。其繁费岂易当哉。何能超生民命,坐享黄金。“孺人曰:”朝廷好生之德,尚且减刑。立法虽严,行法每从其恕。既有黄金八百,即如罚俸。亦可以抵填吾弟所谏,未尝无理。”竟将天来状词说与师爷,从宽批出。[15]

臬台萧公受贿则由其内弟李丰牵线,贵兴自从与天来构讼,就有意结交了李丰,在李丰的举荐下,萧公竟纳贵兴为门生。肇庆府连公受贿,其子亦参与其中,连公之子仓库空虚,贵兴许以十万之银,他便替贵兴关说。甚至当孔公纠办贵兴时,贵兴竟托李丰向孔公之弟高全求情,并许银十万两,幸孔公清廉,“入见其兄,语言以渐而进,及说到贵兴富有百万、学足三余之句,却被孔公举足一踢,怒责曰:‘如何作此不差语?’于是,左右足连踢五脚。高全惧抱头而窜,暗思:‘事为人谋而身受其辱。心甚不甘!’即唤下人邝漱向李丰索银五百两。”[16]殷舅爷、殷孺人、李丰、连公子、高全等作为官吏亲属收受贿赂,混淆黑白,在官吏腐败中起了重要作用。

(二)对人性堕落的批判和对抗争者的讴歌

《富新警书》还展现了人性的善与恶。在梁、凌两家的矛盾冲突中,作者深入刻画了两个群体:一是以凌贵兴为首,包括凌宗孔、区爵兴、林大有、马半仙等的恶势力群体,这一群体恃财雄势大,横行乡里,为非作歹,充分体现了人性的阴暗、丑恶和堕落;一是以梁天来为主,包括张凤、施智伯、区明、何天爵等与恶势力斗争的群体,这一群体势单力薄,但却具有善良、坚忍、正义的品质,充分体现了人性的美好品质。

凌贵兴是封建社会豪强劣绅的典型代表,作者不仅批判了他人性的丑恶和堕落,更注重展现其人性堕落的过程和原因。贵兴的本性固然不良,但他也读书,也留意功名,也颇慷慨,当宗孔缺钱时,他能捡出十个洋钱与其安家,他欲买天来石室,天来不卖,他是理解的,甚至还敬佩天来能守祖业。但凌宗孔与区爵兴等流氓无产者为了从贵兴处牟利,将他一步步推向堕落的深渊,在贵兴的作恶中起了重要作用。宗孔本为贵兴的族叔,人称“落地舌公”、“虎翼”、“饭匙头”,作者通过贵兴的妹妹桂仙之口说出此人的品性:“窃思其为人也机心叵测。看他两颧高耸,双目歪斜。若与人言,频频瞻顾。奚异吮瘫舐时之流,丧心亡命之辈,宜亟远之,慎勿所他鼓舞也。”[17]他一出场便呼贵兴为“侄老爹”,体现了他的诌佞与阴险,正如书中夹评所云:“好个称呼,自古以来未闻有此名目。”他投贵兴所好,推荐马半仙,唆使贵兴购买天来的石室,欲从中牟利,当他被天来严辞拒绝后,怀恨在心,极力挑拨贵兴与天来的矛盾:

且说宗孔回见贵兴,备述天来绝无卖意。贵兴曰:“吾今料他不肯卖。一者安居乐业,二者家产有余,三者糖房旺相,哪肯燕入他家?但未晓如何回说。”宗孔曰:“天来原属奸猾。托父为名,空云本当从命,缘父弃世有云:卖此石室,是为不孝。今若弃之,他日九显之下,有何词对父亲说乎?”贵兴赞曰:“果是识时务之人,好个人世长者。”宗孔见其不怒,而反赞天来,便讲:“再后君来说令人真个可恼,他要建园,反欲与汝购买朱门,以扩其地。”贵兴曰:“吾求他卖,他索我沽。此亦平人局量,叔父休要怪他。”宗孔又见其不怒,转说:“养福侥泊异常,说妆作文请人代笔。若能中试,牛马可飞。”贵兴曰:“稚子□当以缄口为高。”宗孔本来要激发贵兴,谁想贵兴殊无愠色,乃倒是颠非。曰:“天来最力变脸,言汝父进身,原与陈琳无异。幸得他父携带二八生涯,沉没许多私数。今日得成富户,不念前恩,而反逼他卖宅。待汝他日到省,要当面嘲骂,然后可快其心。”贵兴听罢大怒,曰:“他父得府君提携,始得成家。如此反架恶言使我,如何衿得?敢问叔父,何以质证否?”宗孔曰:“既不可质,安能道哉!尚有坊邻亲见亲闻,旁人亦代为忿恨。”贵兴怒气愈炽。[18]

他教唆贵兴用各种手段欺凌梁家:挖掘梁家坟头,画白虎照梁家明堂,掘梁家黄苗冈的白芋,唆使易行殴打天来。在宗孔不断教唆下,贵兴“大快所欲”、“大畅所欲”,人性的丑恶、阴暗被激发出来,他以欺凌梁家为乐趣,像个山大王一样称霸乡里。宗孔还进一步为恶,帮贵兴结交了林大有、简当、叶盛等强盗,劫杀了梁家七尸八命,贵兴的人性完全堕落了。

豪强流氓横行,贪官污吏腐败,社会笼罩在暗无天日的氛围中,但越是黑暗,被损害者的抗争越是显得悲壮。小说写了被欺凌的小人物所遭遇的巨大不幸,并讴歌了他们的抗争精神。梁天来是作者着意塑造的人物形象,他是一个小商人,天性驯良,安分守己,在与贵兴的冲突中,是退避的、软弱的。贵兴抢他的银子,他无力还手;被易行殴打,他“乍然失色,四顾而走”;易行登门道歉,他“暗吃一惊”,“正欲躲避”;得知贵兴欲打劫他家时,他慌忙逃走。但当家人被杀,七尸八命,他一改之前的软弱,背负巨大的冤屈,走上了艰辛危险的告状之路,在一次次告状过程中,他变得坚强执着,不达目的不罢休,当番禺县将命案沉冤,其母劝他不可再讼,他却毅然曰:“前者十害不休,儿皆曲忍。如今一家受害,母命难从。”[19]张凤被刑死,他痛哭之后,依然前往省城找智伯商议再次控告,肇庆府为贵兴翻案后,他开始动摇,想要放弃告状:

天来夜夜悲伤,不能安枕。每至五更时候,神疲思倦,方能乍见周公。偶然一朝,睡至日出三竿,还未起来澡洗。君来揭帐视之,但见泪落连滩,两边浸烂,骇告其母。凌氏待他醒来,抚慰曰:“我儿可往省城复业,免来连夜悲伤。死者不可复生,贫者安能敌富?如再述而不醒,将来有误生涯。”天来暗忖:“与贵兴构讼多年,满城大小官员也曾具禀。即如告准,亦属空谈。此志此心被他丧去八、九。”一闻凌氏之言,对母自咎曰:“儿不孝,不遵母训,屡屡呈词。今日误人误己,财散冤沉。自知其过,以后虽有明员,儿亦断不敢与他再讼矣。”言罢,辞母往省而去。[20]

但当贵兴在双底门再次侮辱他时,激起了他继续抗争的决心,他毅然决定上京控告,“共贵兴决个戴天之仇”。为了顺利京控,他细密谋划,机智地躲过了贵兴的耳目。在上京途中,他几番惊死,仍置生死于不顾,用藏在果箱、扮做新科士子、仆夫等方法,通过南雄关、赣州关,躲过贵兴爪牙的劫杀,最终得以面见皇帝,使冤案昭雪。这样一个小人物,在与恶势力的斗争中,从软弱到坚强,体现了人性的光辉。

乞丐张凤也是作者着意塑造和歌颂的人物。张凤是一个卑微的乞丐,“三岁失恃,七岁而孤。亲人无所倚靠,屡屡与人佣雇,未及三日,必然告辞。若不遭于疾病,定遇家主恼丧,总总不利于人,人皆厌绝,以致沿途丐食,经岁如当。”[21]但作者却赋予这个人物以美好的品性,他急人之难,得知贵兴欲劫杀梁家时,主动去报信,为了使天来相信,他拒收天来给的银子;他不贪图钱财,坚持正义,七尸八命案发生后,赴番禺县作证,却被黄公打了五十板,贵兴派宗孔以黄金、房屋、美婢收买他,他却“举起一双冷眼”,严辞拒绝,这与黄公为了八百两银子就沉八命之冤形成鲜明对比。他宁死不屈,赴臬台作证,焦公对他动用大刑,他依然不改口供,“谁想这班皂隶私受贵兴五百余资,恨不能早日夹毙,各各分肥。此时张凤受苦难堪,哀叫天来曰:‘梁大爷,梁大爷!吾困矣,吾命休矣!吾与大爷永诀矣!’言罢,大小便一齐迸出,长叹一声而逝!”[22]与那些贪官污吏相比,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却具有美好的品性和激烈的抗争精神。此外,讼师施智伯、商人区明、进士何天爵等都是作者歌颂的人物,作者以这些具有美好品性的人物来对抗豪强流氓和贪官污吏。

三、艺术特点

(一)第一部真正的长篇公案小说

明代万历至明末,涌现出一大批公案小说,有《包龙图判百家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古今律条公案》等10余种,这10余种作品在形式方面有共同之处:一是有的以短篇小说集的形式出现,有的以章回小说的形式出现,但实际上都是短篇小说集,各篇各回的故事情节都有一定的独立性;二是章回小说亦采用短篇小说按案件性质编排的方法,把同类案件集中在一起。最有代表性的是《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全书100回,以包公为断案人,串联起97个公案故事,这97则公案故事都是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这种形式一直延续至清中期,清中期较为重要的《于公案奇闻》继承了《百家公案》的形式,由审案人于公串联起27个婚姻、奸情、盗窃等公案故事,这27个故事亦各自独立。可以说,从明代后期一直到清中期,都没有出现成熟的长篇公案小说。这种结构固然有其优势,但叙事空间狭窄,无法全面深入地表现社会生活。

《警富新书》在形式上彻底摆脱了短篇小说的形式,不再由一个个短篇故事串联而成,而是一部真正的长篇公案小说。它以一个诉讼案件为中心,按照时间顺序详细叙述了一个诉讼案件的始末,先写命案发生的原因,命案的发生,再写命案成为冤案的过程,最后写冤案昭雪的过程,情节首尾完整,且十分紧凑。小说的时间跨度大,叙述了4年中案件的变迁,使小说的叙事空间较为宏阔,在这样一个完整的、宏阔的叙事空间里,主要人物梁天来、凌贵兴、凌宗孔等贯穿情节始终,其它人物桂仙、凌母、张凤、林大有、黄公、刘公、焦公、孔公、何天爵、皇帝等随着情节的推进次第登场,一幅幅社会图景也渐次展现,使得小说全面深入地反映了社会生活,并对司法制度的黑暗进行批判和反思,对人性的恶予以批判,对人性的善予以讴歌。可以说《警富新书》是公案小说史上第一部真正的长篇公案小说,这是它在艺术形式方面最大的贡献。

(二)浓重的悲剧色彩

公案小说中的人物一般或死亡或遭遇悲惨,因此公案小说大多带有悲剧色彩,《警富新书》之前的公案小说都具有一定的悲剧色彩,但由于以清官断案为主,清官最终替被害人报仇或昭雪冲淡了悲剧色彩。《警富新书》不再以歌颂清官为主,而意在表现极端黑暗的司法制度和丑恶的人性给小人物带来的深重苦难,因此具有浓重的悲剧色彩。

七尸八命,害人者逍遥法外,贪官污吏肆虐,冤屈无处申诉,生命受到危胁,梁天来这个人物形象充满了悲伤、压抑、愤怒、恐惧等情感,这在他逃往京城的路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天来强从其意,唱到“鸳鸯日里并肩以游,夜中交颈而宿,想俺苏秦为着‘功名’两字萍踪靡定,破伤家乡。父母不能奉侍,妻子不能相亲。可见人而不如禽鸟”,不觉触动平日八命愁怀,今日离乡告御,忽然跌下地来,昏迷不起,吓得众人不知所以,共扶至榻。未几复苏,区苏二人亦各归房就帐。天来念起:“家中有此大冤,满城大小职员竟不能以共白,只有孔总督可以鸣冤,调往燕京而去。”再思:“张风已故,智伯又亡,知心相辅者亦复寥寥。有母在堂,家资消乏。幸得显洪助以费用,犹且不敷。今日影只形单,寄身客店,前程还有六千里之遥。万一告来不准,岂不是虚走一遭?”细想贵兴这个仇人,如果被他系得好苦。咬牙切齿,不知不觉鼓床而叹。[23]

尽管最后冤案得以昭雪,但逝者已不能复生,天来与害人者又有亲戚之情,所经历的悲伤、压抑、愤怒、恐惧仍不可消除,天来仍哀痛难禁:

(孔公)正惆怅间,法场外闪出一人,稽颡大哭。孔公视之,原告人梁天来也。孔公讶曰:“吾今为汝生者除害,死音伸冤,如何反作悲伤?”天来禀曰:“监生与彼一脉同生,不忍绝去凌家之嗣。父虽不善,子亦无辜。伏望大人宽宥。”孔公曰:“剐此一人,不足以偿九命。情虽可悯,国法难容。”应科听得此言,四顾张惶,哀惨之声啼之愈急。千百人见者,无不坠泪。[24]

小说浓重的悲剧色彩使《警富新书》具有了感人的力量,这使它避免流于一般公案小说简单的暴露与批判。此外,小说重视悬念的设置,文字亦颇简练,略带文言色彩。当然它在艺术上也有相当多的不足之处,如有些情节设置不合理,叙事显得滞涩,不够流畅,次要人物缺乏鲜明的性格等。

总体来看,《警富新书》以其思想和艺术上的贡献,在公案小说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并对后世小说产生了一定影响,晚清吴趼人继承了它良好的素材、立意和结构,在思想和艺术方面进一步提升,创作出了被称为“全德小说”的《九命奇冤》。《警富新书》在岭南流传甚广,影响甚大,未问世就深受欢迎,“书未成,而踵门索观者累累。”[25]问世后流布很广,凌扬藻云:“使穷方委巷,妇人孺子习观而饫听之,一闻曾大父之名,无不切齿詈骂,几以为元恶大憝,古盗跖之不如者。”[26]至现代,此故事还多次被搬上岭南的舞台和荧幕,20世纪30年代有电影《梁天来告御状》,50年代有电影《梁天来》,80年广东潮剧院仍上演《七尸八命九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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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子雄点校:《清代广东笔记五种》,第40页。

[2]转引自李梦生:《警富新书·序》,见《古本小说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3]苏珥,字瑞一,号古侪,晚号睡逸居士,顺德北滘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惠门四俊”之一,岭南有名的学者和书法家,文与书称二绝,著有《宏简录辨定》、《笔山堂类书》、《安舟杂钞》。

[4]林子雄点校:《清代广东笔记五种》,第403页。

[5]林子雄点校:《清代广东笔记五种》,第404页。

[6]林子雄点校:《清代广东笔记五种》,第405页。

[7] (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第41页。

[8](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49页。

[9](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56页。

[10](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60页。

[11](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73页。

[12]《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06—107页。

[13](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54页。

[14](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69页。

[15](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67页。

[16](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67页。

[17](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23页。

[18](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9页。

[19](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51页。

[20](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71页。

[21](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34页。

[22](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57页。

[23](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84页。

[24](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130页。

[25](清)敏斋居士:《警富新书·序》,见《警富新书》。

[26]林子雄点校:《清代广东笔记五种》,第4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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