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府文学与语言研究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研究 > 广府文学与语言研究 > 正文

清中期岭南公案小说《绣鞋记警贵新书》

2015-09-28 22:25:57 来源: 点击: 作者:耿淑艳(广州大学广府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清中期,岭南还出现了另一部公案小说《绣鞋记警贵新书》,是书与《警富新书》一样,反映了豪强劣绅对弱小者的欺压残害,在表现岭南社会生活方面颇有可取,但在立意、思想内容、艺术表现等方面与《警富新书》差距甚大。

《绣鞋记警贵新书》,又名《绣鞋记全传》,4卷20回。今仅存蝴蝶楼刻本,卷首题“叶户部全传”,“绣鞋记警贵新书”,次有沧浪隐士跋,南阳子虚居士序,罗浮山下烟霞客、痴飞子戮、梅华道人题词,正文前有绣像12幅,每卷卷首题“新刻绣鞋记全传”、“乌有先生订”、“蝴蝶楼藏板”,版心刻“警贵新书”。《古本小说集成》有蝴蝶楼刻本的影印本,本书以此影印本为研究对象。

一、作者考证

是书刊刻时间不详,作者乌有先生生平亦不详。柳存仁的《伦敦所见中国小说书目提要》云:“另外有一部嘉庆己巳(1809)广东翰选楼板的《警富新书》,是叙述清初雍正间广东著名的梁天来命案的。我想,警富和警贵的命名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可能‘警富’在前。”[1]柳存仁的推测有一定道理,安和先生在《警富新书》结尾云:“欲知三人后世端详,请看《警富后传》。”[2]这表明安和先生有继续创作此类小说的意愿,且《警富新书》出版后甚受读者欢迎,因此,安和先生是极有可能再创作一部类似的小说的。《警富后传》是否成书不得而知,但把《警富新书》与《警贵新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它们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两书在内容上极为相似。《警贵新书》写莞邑(今广东省东莞市)进士、户部主事叶荫芝横行乡里,欺凌弱小,逼死人命,最后受到惩罚;《警富新书》写凌贵兴在横行乡里,害死八命,最后受到惩罚,内容大致相同。

其次,两书在情节上极为相似。《警贵新书》有叶荫芝、叶亚狄等人毁坟挖骸、抢割黄家田禾、殴打黄成通、折毁黄家房屋等情节;《警富新书》亦有凌贵兴、凌宗孔等人毁梁家坟头、抢割梁家田禾、殴打梁天来、拆毁梁家后墙等情节。如《警贵新书》第11回写叶荫芝在叶亚狄的教唆下拆黄家后墙,黄成通母亲叶氏出来阻止:

顷刻之间,已抵黄成通园外。荫芝喝令一声,众家丁齐齐动手,抽砖卸瓦,毁拆纷纷。惊动黄姓家仆,出园观看,眼见荫芝耀武扬威,三步跑进,将情连忙禀上:“今有叶荫芝叔侄统率多人到来,将园毁拆,所有砖头瓦块尽皆弃之塘中,池鱼不知伤了多少,乞为定夺。”叶氏安人闻报,连忙步出,口称:“叶老爷,我家与你素无仇怨,倘或有些不合之处,也应推念邻乡之情,何苦屡屡到来陷害。”荫芝闻说,哈哈大笑,手指骂道:“你个老虔婆,休得多嘴,快些叫你儿子出来与吾结抗。倘你恃妇出头惫怼,定将你楼房屋舍拆个精光,看你有甚么状告。”叶氏只得忍气吞声,暗暗叫苦,站立园边,任其作为。

此情节与《警富新书》第3回凌贵兴在宗孔的教唆下折毁梁家后墙、天来母亲凌氏出来阻止的情节极为相似:

贵兴然之。登时率众兄弟投奔梁家毁拆。凌氏闻拆,喊曰:“贵兴恃富,宗孔凌人。前者伐树锄坟,吾犹未究。如何再侵我宅,毁我后墙?欺凌至极,当遣天诛!”宗孔闻喊,怒将所拆之砖向凌氏掷去。是时,旁有金鱼缸一个,被他击碎。凌氏幸免其伤,两媳力劝而回。宗孔又将鱼池填塞,所有名花异草、古树灵芝,尽行掠去。凌氏转入家堂,忿恨不已。[3]

再如,《警贵新书》第12回写亚狄用钱买人殴打黄成通:

主仆一路行来,刚刚到了一所庙宇,成通满心贪玩灯景,岂知冤家狭路相逢。亚狄看见成通,疾忙闪避,转过后街,暗暗叫人,说道:“你们能把黄成通拦截,将他衣服撕烂,殴打一番,每人谢银二钱以为签敬。”一众听闻,不胜欢悦,个个磨拳擦掌,上前把黄成通推跌在地,举拳乱打。伤了眼眉额角,血流满面,气不能申。

此情节与《警富新书》凌贵兴用钱收买易行殴打天来几乎如出一辙:

适遇宗孔当前,贵兴尽举其言以告之。宗孔见其不允,如何遂得侄儿之愿?乃笑谓易行曰:“敢问哥哥,昔日之财,奚在眼前。光景宜人,哥哥请更图之。”易行想起与他细谈许久,总属虚言。回视粪箕,空然无物,晚餐之计,何处而来?不觉点头应允。贵兴大喜。易行问曰:“打了之后,得谷几何?”贵兴笑曰:“一掌一担,举数而量。”易行乃用墨涂抹其面,向天来横加拳掌,左右换手,连打几番。天来乍然失色,四顾而走。[4]

此外,《警贵新书》第10回写黄成通被叶荫芝用扇子殴打,《警富新书》第22回写凌贵兴用扇子殴打天来,情节均相似。

再次,两书在人物形象上有较多相似之处。叶荫芝与凌贵兴的形象相似,叶亚狄与凌宗孔的形象相似,黄成通母亲叶氏与梁天来母凌氏的形象相似,最为相似的是黄成通的形象与七尸八命案发生前梁天来的形象:黄成通为人纯朴,孝敬母亲,举止端方,在与叶荫芝的冲突中,他是隐忍退避的;梁天来天性驯良,安分守己,在与凌贵兴的冲突中,也是退避软弱的。

更为重要的是,二书语言风格极为相似,均采用了带有文言色彩的通俗语言,均爱使用四句和六句的句子,以两书的第1回为例:

且说有一土豪劣绅,姓叶名荫芝,系莞邑石井乡人,别号鹿莪,浑名皮象。自幼在家攻书,侥幸名登金榜,曾任户部主事,在京供职几年,因丁内艰,回家守孝。发妻张氏,早已镜破钗分,姬人伊氏,恃宠专房,再续何门,乃贡士南宫之女。前生一女,许配白马烟同李鹩举之子。亲家来往十分情密。一朝主事寿辰,家人打扫地方洁净,满堂佳客纷纷到贺。荫芝在家贪恋妻妾,兼之财路通神,久经服缺,不欲起复登朝。(《警贵新书》)

话说雍正年间,粤东番禺县谭村梁姓朝大、凌姓宗客二人,素有戚眷,合伙经营。人称为莫逆之交,同在南雄府售卖绫罗绢匹,店名“广源”。当日义堪取信,自然和好生财。年迈各自归家。遂传下朝大之子天来宰理。越数月宗客病故,朝大相继而亡,天来为人至孝,念母在堂,不忍远别家乡,图此微利,顿忘膝下之欢。是年在省城第八甫自创一间糖房生理,店号“天和”。一日往见宗客之子贵兴,言:“令先君去年奔世,我等为甥之道,未能稍尽分毛甥舅之情,于今耿耿。至如南雄生理,表兄劣手无能,凑着行情冷淡。正听谓:鸡肋生理,宜速退辞。”贵兴曰:“表兄所见高明,惟命是听。”[5](《警富新书》)

这两段均为以四句和六句的句子为主,风格古拙,与其它同时期的章回小说颇不同。两书所用词汇、语句也颇多相似之处,《警贵新书》第12回有“殴打一番”,《警富新书》第4回有“打他一番”;《警贵新书》第10回有:“尽行割伐一空”,《警富新书》第5回有“尽行掘得一空”;《警贵新书》第11回有“你个老虔婆”,《警富新书》第5回有“汝这黔婆”。

从以比较可以推测,《警贵新书》应为《警富新书》之后传,乌有先生与安和先生应为同一人,“乌有”与“安和”应为作者的托名。

是书可能亦如《警富新书》一样,取材于真实历史事件,沧浪隐士跋说得明白:“作书者何,原以武发善心,惩创迭志也。然必次世人世事,鉴鉴可据,方能警世。若如海市蜃楼,空中结构,此文人游戏笔。”惜沧浪隐士所说的“世人世事”虽无法考证,但可以推测,此书应是作者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经过虚构和渲染而成的。

二、对享有特权的豪强恶势力的批判

《绣鞋记警贵新书》的第1回至第12回写叶荫芝横行乡里的罪行。叶荫芝是莞邑石井乡人,曾任户部主事,在邓清、叶润泽、李鹩举等人的教唆下,到羊城赁屋居住,被寡妇陈凤姐美貌倾倒,请宝莲庵女尼桀枝、亚左从中作合,陈凤姐私会叶荫芝,并赠以绣鞋为表记。凤姐之父拒婚,凤姐出逃与叶荫芝成亲。叶荫芝伙同李鹩举、叶亚狄等匪棍在乡大肆作恶:武断乡曲,从中渔利;挖掘坟墓,勒索赎金;逼勒寡妇,勒索钱财;持刀枪器械,与官兵对抗,尤以欺凌黄成通为甚,抢割黄家田禾果木,殴打黄成通,拆毁黄家园屋,侮骂黄母,致使黄成通羞愤自缢。第13回至第20回写叶荫芝遭到惩罚。黄母叶氏在黄成通好友黎爷的帮助下,到县里和省里控告,宪抚捉拿叶荫芝及其党羽,下南海狱,叶荫芝上控,希图开解,经督抚反复究诘,最终被判绞刑,黄显国、叶润泽、叶亚狄、李鹩举等人各治以应得之罪,张凤姐、女尼亚左自杀,桀枝被逐出山门,叶荫芝在狱中反省,叶荫芝被处决后,在阴间与其党羽的鬼魂和生魂又受审判,并遭受酷刑。

小说生动反映了清中期岭南地方豪强恶势力给弱小民众带来的苦难。与凌贵兴因富而成豪强不同,叶荫芝是另一种类型的地方豪强。他曾金榜提名中进士,任过户部主事,是正六品的官员,属于特权阶层。清代官员享有较大的特权,律例规定,当特权阶层与平民发生纠纷时,“争论婚姻、钱债、田土等事,听令家人告官对理,不许公文行移。”[6]如果特权阶层犯罪,“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奏闻区处。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止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准推问,依律议拟回奏,侯委官审实,方许判决。”[7]叶荫芝正是凭借这些特权才敢纠合匪棍,为所欲为,称霸一方的,“莫说官兵听吾言语,就是上台大宪,也亦俾吾情面。”当官兵欲捉拿抢人妻妾的土豪万人恶时,叶荫芝威吓官兵,吓得官兵“个个目瞪口呆,知道叶老爷平日威声远振,不敢将他抗拒,遂即一哄而散。”他甚至敢和当地官兵对抗,当县太爷欲捉拿他时,他竟准备刀枪器械,在村内围护,“兵役齐至,不敢动手,营负何某督令向前,忽听号炮一声,家伙齐齐拥出,吓得兵差四散奔逃,莫能相抗。”

以叶荫芝为首的恶势力群体极具有破坏性。他霸人田土,占人房屋,诱人妻女,窝留匪棍,毁坟挖骸,勒人钱赎,鱼肉乡民,种种非法,不胜枚举。他毫顾忌地敲诈钱财,陈表只欠二十七千赌银,他竟让陈表写了三百两揭数,陈寡妇与之理论,亚狄竟大骂:“慢说你这个村婆,胆敢与吾作对,你看篁村张姓,莞城初姓,其余何姓、翟姓,以及胡蔡子等,被我找了田地,不知送了几多银两,方得取赎。你今作速将银送来,倘若迟延,只恐你两儿性命难保。”为了敲诈更多钱财,他们到处挖掘人家坟墓,每份尸骨索价三百两,还逼勒黄成通,致其自戕陨命。

叶荫芝横行乡曲,一方面是凭借特权,另一方面,李鹩举、叶亚狄、叶润泽、邓清等匪棍为从叶荫芝那里谋得利益,教唆和帮助他横行乡里。小说第1回即写叶荫芝在这些匪棍的教唆下渐起不良之心,叶荫芝本不富有,亦知钱财不易得:“数载经营,目今依然故我。”叶润泽、邓清、李鹩举遂教他生财之道:

叶润泽胁肩微笑,说道:“若要取财,须凭胆大,一不怕人言捐摘,二不怕神明鉴察,三不怕官司告发,方能患得银钱到手。”邓清闻言,十分称妙:“润兄高见,果实不差。难怪人人请你做状。原来一肚尽系砒霜。但系求财须寻方向,不若我们同往城中找觅一向公所,大家朝夕聚首,彼此打算求谋,写出主事户部衔头,谁不称羡。就系大小衙门也亦无奈其何,况且更有一宗美事,城中有女如云,袅娜娉婷,风流称绝。或时倚门卖笑,甚属可人,引动多少官家子弟,倩人作线穿针,但得身边有些钱钞,何愁好月不得团圆。”这一番话说得荫芝心如火热,霎时就要动身举行……从此狐群狗党日相往来,不在话下。

在这些人的教唆下,叶荫芝一步步堕落,以至最后身陷囹囵,正如他在死前反省的:“所恨相交尽属协肩谄笑,不能箴规纳善,更为朋比作奸,种种非为,半由自己所招,半为他人所累。”

与叶荫芝的恶势力相比,无权无势的民众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冲突,只能任其凌虐,不敢反抗。被挖先人骨殖的人家,“肝肠寸断,欲想开官具控,苦无证据可凭,县府亦难为之申理。”遂以三百两银子赎回骨殖。黄家虽屡被欺凌,但惧怕叶荫芝的淫威,只能暗自流泪,不敢告发。陈寡妇敢于上县控告,但官兵却不敢捉拿叶荫芝,最后也只有送给叶荫芝三百两银子了事。正如官府公示的牌文所云:“夫肆其毒者不一事,受其害者不一人。乃历年以来却少控告之案,皆由该绅横行乡曲,目无法律。尔民等畏其威势,诚恐告而不准,准而不办,结恨益深,为祸益烈,是以含冤茹痛,任其凌虐而不敢言。”

三、寄希望于清官和鬼神

《警富新书》自始自终都以现实主义精神描写社会生活,其目的是为了暴露、批判与反思社会的黑暗与丑恶,因此,它很少说教劝戒,虽有少数情节涉及鬼神和果报,但主要是出于情节发展的需要。

《警贵新书》在开头就明确说明其创作目的是为了警世与劝戒,“如居官,以尽忠报国;居家者,以尽孝事亲。是忠孝为人生之大本也。人能全忠全孝,则知节义廉耻,凡一切越礼非法之事不敢妄为,宗族乡党揄扬德行,是以流芳百世;若不忠不孝,则丧节义廉耻,凡一切损人利己之事任意胡行,乡曲闾阎无不咬牙切齿,是以遗臭万年。”小说开头还埋下了因果报应的伏笔,把叶荫芝与黄成通激烈冲突的原因归根于“细想叶荫芝与黄成通二人乃是前生冤孽,并非今世仇雠。一以自经,一为环首,事属殊途而死同一辙,特为表白,用代释疑。”这些劝戒和因果报应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叶荫芝等人恶行的批判和对黄成通等弱小民众的同情,但前半部分的劝戒还是比较克制的,仍以现实主义精神为主导,因此前半部分还是具有一定的思想价值。

后半部分作者几乎完全放弃了对社会生活的关照,以说教劝戒为主导,思想价值明显削弱了。后半部分首先通过清官的公正审判,叶荫芝及其党羽得到了应有惩罚:叶荫芝被处以绞刑,亚左觉得自己“祸由自取”,自杀;张雪良之妻为赎前愆,入寺修行;张凤姐后悔淫荡,自杀。但作者认为这些还不足以完全警醒世人,因此,再次通过鬼神对这些恶人进行可怕的、残酷的惩罚:叶荫芝“宜于剐心枭首之馀,付之炮烙,即于油锅刀山之下,置之宫刑。使今日火焚肉脏,用儆刀风,俾来世花放后庭,速偿冤债。”其他人则托生为畜牲,张凤姐托生猫姆,李鹩举托生龟公,叶亚狄托生穿山甲,桀枝、亚左托生为牝虎。这样,通过人间和阴间的双重惩罚达到了作者警世劝戒的目的,叶荫芝在死前劝戒自己的儿子,实际上是作者利用叶荫芝之口对读者进行劝戒:“孩儿过来,听我吩咐:自今以后,务须努力做人,小心事奉母亲,不可高头硬性,相恤里邻,和睦乡党,前车可鉴。千祈不可照我所为,自蹈汤火,难逃法网。”

《绣鞋记警贵新书》在艺术方面较为粗糙,小说情节不够连贯,叙事略显滞涩,人物形象不够丰满等,逊色于《警富新书》,这使它流传不广,但在题材、思想内容等方面还是有一定贡献,对后世小说,尤其是晚清岭南谴责小说有一定影响,正如张俊所评价的:“《蜃楼志》《绣鞋记》等则是晚清盛行一时的谴责小说的先声。”[8]

[1]柳存仁:《伦敦所见中国小说书目提要》,第258页。

[2](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132页。

[3](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11—12页。

[4](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16页。

[5](清)安和先生:《警富新书》,第3页。

[6]《大清律集解附例》卷二十二《刑律·官吏词讼家人诉》,见怀效锋、李俊点校《大清律辑注》,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45。

[7]《大清律辑注》,第14—15页。

[8]张俊:《清代小说史》,296页。

主办单位:广州大学广府文化研究基地

电话:020-39339403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版权所有:广州大学“广府文化研究中心”技术支持:广州大学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当前访问量: